一、通过组委会报名:
1. 与组委会确定所选展位;
2. 展位确定后三个工作日内 填写《参展申请表》邮寄或传真至组织单位(可到相关下载中下载表格);
3. 递交《参展申请表》后一周内将参展费用 [50% (订金)或全款 ] 电汇或交至组织单位,余款于 2008年 9 月30 日前付清;
4. 于 2008年 10 月 10 日前将标准格式的会刊资料提交给组委会(可到相关下载中下载表格)。对于逾期提交资料或格式不正确的企业,组委会不对会刊中出现的任何错误负责;
5. 展位顺序分配原则:“先申请,先付款,先安排”;
6. 参展商在汇出各项费用后,请将银行汇款单传真至组织单位;
7. 组委会于展会前一个月邮寄《参展商手册》,展商准备参展,对于展具租赁,宾馆住宿,交通路线和翻译预定等一切问题请和组委会联系。
二、网上报名:
1. 如实填写网上报名表;
2. 组委会根据要求安排展位,并打印报名表签章后传真给报名企业确认;
3. 报名企业签章回传表格,并于一周内将参展费用 [50% (订金)或全款 ] 电汇或交至组织单位,余款于 2008年9月30日前付清;
4. 于 2008 年 10 月 10 日前将标准格式的会刊资料提交给组委会(可到相关下载中下载表格)。对于逾期提交资料或格式不正确的企业,组委会不对会刊中出现的任何错误负责;
5. 展位顺序分配原则:“先申请,先付款,先安排”;
6. 参展商在汇出各项费用后,请将银行汇款单传真至组织单位。
7. 组委会于展会前一个月邮寄《参展商手册》,展商准备参展,对于展具租赁,宾馆住宿,交通路线和翻译预定等一 切问题请和组委会联系。
电话:+86-21-64512629/ 34141311
地址:上海市沪闵路9120号1403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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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11月21-2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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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:30-17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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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会搭建特装布展;参展商报到布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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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11月2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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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幕典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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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11月2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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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:00-17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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展览交流 洽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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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11月2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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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:00-17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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展览交流 洽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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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11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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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:00-13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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展览交流 洽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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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11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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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:30-17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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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展企业撤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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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点:上海光大会展中心(漕宝路88号)
一、参展人员进出展厅一律凭大会保卫办颁发的工作证,只限本人使用不
得转借,每标准摊位配三名工作人员,超额人员须提前申请。
二、展企业一切宣传、布置只允许在摊位内进行,不得在展厅通道上堆放物品。
三、展厅内不得零售展品或设摊出售其他商品。
四、不得自行安装或拆卸展厅和摊位内大会提供的各种电器设备。
五、严禁参展人员在展馆内使用电热杯、电热锅等各种电器设备烧煮食物
六、不得将易燃、易爆和其他危险品带进展馆。如确有需要,需事先向保
卫办公室申报,经同意 后,并采取严格的保安措施方可进入展馆。
七、讲究卫生,不随地吐痰,乱倒污物,乱丢果壳、纸屑和杂物等。不
可大声喧哗,不要自行安 装、使用高音喇叭和音响。
八、自觉保护展厅设备,不准在墙、地面和展板、展架上敲钉打洞,如
有损坏,赔偿责任自负。
九、参展期间租用的物品,在大会闭幕后,按指定的地点和时间交管理
人员验收后归还,如有损坏,照价赔偿。 |